金属废料出售转让合同
甲方:(出售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金属废料的出售与转让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并转让下列金属废料:
规格:
数量:
质量要求:
交付日期:
第二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同意以人民币(¥)的形式出售上述金属废料。
2. 乙方应当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定金。剩余金额应在货物交付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清楚。
3.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余款,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支付的定金。
第三条 交货和验收
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将金属废料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2. 乙方应对所收到的金属废料进行检验和验收。如有质量、数量等方面的问题,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要求解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将金属废料交付乙方,甲方应承担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余款,乙方应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保密义务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等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或使用。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双方协议选择合适的方式解决纠纷。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列明附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