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地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出租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约人:(法定代表人/签约人姓名)
联系地址:(出租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承租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约人:(法定代表人/签约人姓名)
联系地址:(承租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承租方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拥有并具备出租山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愿意将其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有意承租甲方所拥有并具备使用权的山林地。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的山林地
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并具备使用权的山林地以出租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具体地址及面积如下:
山林地地址:(山林地地址)
山林地面积:(山林地面积)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为 ______(起始日期)至______(终止日期),共计______个月/年。租赁期届满后,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应提前______个月通知乙方,并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同意,可继续租赁。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乙方同意按照每年/月支付租金,租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个月/年的______日前将当期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账号)。
第四条 使用权及限制
1.乙方获得甲方授权使用租赁的山林地,但不得将其转租、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非法目的。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利用山林资源,不得滥砍滥伐,不得进行非法狩猎,不得损害山林地的生态环境。
3.乙方应对租赁的山林地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护,确保山林地的环境质量不受损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一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属于违约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未支付租金金额的______%。
第六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未继续租赁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期间,如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多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解决。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正文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