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执照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及数量
1.1 甲方将其拥有的以下运营执照(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
(详细列明租赁物名称、编号、数量等信息)
1.2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以每___个月/年为周期支付租金,租金金额为_______元。
2.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个周期开始前__天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使用要求
3.1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之前,应核实租赁物的数量、质量及状况,并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
3.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期间,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正确使用,并保证租赁物不会因使用不当而损坏。
3.3 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卖或用于其他非约定用途。
第四条 维修与保养
4.1 甲方应保证租赁物处于良好的工作状况,并承担正常维修保养责任。
4.2 如租赁物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甲方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对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并承担由违约行为导致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甲乙双方承诺对合同内容及本次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6.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涉及对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未能解决,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租赁期限。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