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统筹聘用合同
甲方(公司):(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电话:(联系人电话)
乙方(艺人):(艺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拟聘用乙方作为艺人,并为此制定相关合作事宜,双方经相互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职务及工作内容
乙方作为甲方的艺人,职务为(艺人职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电视、电影、广告等媒体项目的演出,进行媒体宣传和活动策划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安排由甲方根据需要安排,并与乙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合同起始日期)起生效,至(合同终止日期)止。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进行续签,续签的具体条件另行协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地点
1. 乙方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工作安排而定,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工作时间和地点,并确保乙方按时参与工作。
2. 乙方参与工作时需按照甲方的安排,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工作。
第四条 保密条款
1. 双方均承诺在合作期间和合同终止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合作细节或其他涉及合同履行的机密信息。
2.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形象等进行个人商业活动。
第五条 艺人报酬及支付方式
1. 乙方的报酬由甲方按照具体项目的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2. 乙方的报酬将以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现金支付。
3. 乙方应及时提供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以确保报酬及时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艺人经纪人等重要人员变更或离职,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
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履行合同项下的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与争议解决适用中**律。
2.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通过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 乙方(艺人):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