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洗车铺面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关于自助洗车铺面转让的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 甲方拥有位于(地址)的自助洗车铺面,面积约(平方米)。该铺面用于经营自助洗车服务。
第二条 转让条件
2.1 甲方同意将上述自助洗车铺面全部权益转让给乙方,并乙方同意接受该转让。
2.2 自助洗车铺面的权益包括该铺面的经营权、使用权和所有权等一切权益。
2.3 乙方同意接受现有的自助洗车铺面的状态,包括设备、设施、装修等。
第三条 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
3.1 自助洗车铺面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2 乙方需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数)内支付全款给甲方。
3.3 乙方支付转让款项的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其他)。
第四条 过户手续与责任
4.1 自助洗车铺面的过户手续由双方共同承担。
4.2 自助洗车铺面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甲方保证自助洗车铺面的所有权是合法的,并将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 保证
5.1 甲方承诺自助洗车铺面的使用权没有被他人占有或限制。
5.2 自助洗车铺面在转让之日起的任何权属纠纷,甲方均负责处理。
5.3 自助洗车铺面的设备、设施、装修等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交付自助洗车铺面的所有权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转让价格10%的违约金;
6.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转让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转让价格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为(年/月/日)。
8.3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