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日常保洁托管合同
甲方:【托管人姓名】
住所:【托管人住址】
联系电话:【托管人联系方式】
乙方:【保洁公司名称】
住所:【保洁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保洁公司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是房屋的业主,需要对房屋进行日常保洁,并同意将保洁工作托管给乙方的保洁公司。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保洁范围
1.1 乙方同意对甲方指定的房屋进行日常保洁,保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扫地面,擦拭家具、电器等,清洁厨房和卫生间等。
1.2 保洁工作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保洁时间,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
第二条 保洁费用
2.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保洁费用。
2.2 保洁费用按月结算,甲方应在每月(指定日期)之前支付上个月的保洁费用。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保洁费用,乙方有权暂停保洁服务。
2.3 如发生房屋损坏或保洁器材损坏,由乙方承担相应的修复或更换费用。
第三条 保洁质量监督
3.1 甲方有权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的要求和建议。
3.2 如对保洁质量有异议,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投诉后尽快处理并解决问题。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 乙方应对甲方的房屋信息及其它涉及甲方利益的资料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
4.2 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保洁工作无法进行或保洁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负责修复或重新进行保洁工作。
5.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保洁工作无法进行,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乙方相应的违约金。
5.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保洁工作无法进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损失。
第六条 合同解除
6.1 任何一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6.2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通知后30天仍未改正,则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期间的保洁费用不予退还。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托管人):【签字】
日期:【签字日期】
乙方(保洁公司):【签字】
日期:【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