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维修店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持有位于(地址)的铲车维修店,并有意将该店进行转让,受限于甲、乙双方的自愿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转让合同:
第一条 转让事项
甲方将其持有的铲车维修店转让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内的设备、工具、库存、客户资源、商务运作、知识产权等一切与铲车维修店运营相关的权益。
第二条 交割标的和转让价格
1. 交割标的包括但不限于:
(1)铲车维修店的营业执照、经营权利;
(2)店内设备、工具及库存物品清单;
(3)店内所有的客户资源和商务运作资料;
(4)店内在建工程相关资料;
(5)店内员工及其劳动合同。
2. 转让价格为(金额大写)人民币(金额小写)元整,乙方在(时间)前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过户手续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相关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商注册、经营许可证办理等。
第四条 保证和承诺
1. 甲方保证其持有并享有该铲车维修店的所有权和管理权。
2. 甲方保证该铲车维修店的所有设备、工具、库存等物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3.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未将该铲车维修店的任何权益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4. 甲方保证在该铲车维修店的经营过程中未发生任何未履行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方的任何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顺利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金额大写)人民币(金额小写)万元整作为补偿。
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2. 本合同中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合同生效和解释
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修订应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