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人):(出租人姓名) 证件类型:(出租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出租人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出租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出租人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承租人姓名) 证件类型:(承租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承租人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承租人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承租人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并有权出租该房屋,乙方愿意以租赁该房屋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的自愿,就房屋的出租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地址:(具体地址)
2. 房屋面积:(房屋面积)平方米
3. 房屋用途:(住宅/商用/办公等)
4. 房屋配套设施:(如有)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截止日期)止,共计(租赁期限)个月
2. 如果乙方需继续租赁,双方需提前(提前通知时间)通知对方,否则将自动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租金金额)元
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需在每月(租金支付日)前将当月租金以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给甲方。
3. 如果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有)。
4. 如果乙方连续逾期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搬离房屋。同时,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押金。
第四条 押金及退还
1. 押金:乙方需于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押金金额)元。
2. 甲方将在租赁期满后的(押金退还时间)内将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抵扣乙方欠款及需要扣除的费用后退还。
3. 如果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押金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房屋维修
1. 在租赁期内,因房屋质量或设施损坏,需修理的,由甲方承担费用。
2. 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确认后,以快速、经济的方式维修房屋。
3. 若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损坏,乙方需自行承担修理费用。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允许在此约定其他内容,如:禁止饲养宠物、禁止转租、房屋保险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受到损失,违约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2. 除非另有约定,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提前解除通知时间)通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有)。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 本合同履行期满,双方未提出续租意向,本合同自动终止。
2. 若乙方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提前解除通知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甲方(出租人):
(签字) (日期)
乙方(承租人):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