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景成品售卖合同
甲方:(销售方的名称或个人姓名)
地址:(销售方的地址)
联系电话:(销售方的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方的名称或个人姓名)
地址:(购买方的地址)
联系电话:(购买方的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一家提供造景成品销售服务的公司/个人,乙方是愿意购买造景成品的客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描述
1.1 甲方将向乙方销售以下造景成品(以下简称“产品”):
(具体描述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1.2 产品的数量、价格和交货时间等详细信息,由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的产品目录、报价单或合同中明确指出。
1.3 乙方在购买产品前已经对产品的品质、性能、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确认,认可该产品符合其需求。
第二条 价格和付款方式
2.1 本次销售的产品价格由甲方在产品目录、报价单或合同中明确指出。
2.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向甲方支付产品价格。付款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转账支付或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
第三条 交货和验收
3.1 甲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将产品交付给乙方,并确保产品的数量、质量和规格与合同约定相符。
3.2 乙方应在产品交付后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并要求甲方进行处理或调整。
第四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享有一定的保修期限,具体的保修期限和保修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4.2 若产品在保修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4.3 甲方应根据保修协议的约定,对有问题的产品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处理,以保障乙方的权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5.2 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另一方发生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双方在本合同项下所获得的商业秘密、业务信息等都应予以保密。
6.2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或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出现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选择提交到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