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出租废品回收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鉴于甲方拥有并愿意将位于(地址)的场地出租给乙方以开展废品回收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1.1 出租方将位于(地址)的场地,面积约为(具体面积)平方米,用于乙方开展废品回收业务。
1.2 场地租赁期为(租赁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租赁期结束。
第二条 租金与付款方式
2.1 乙方同意按照如下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1)租金总额为(具体金额)元,应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支付。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以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支付。
2.2 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延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金额的(逾期利率),自逾期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 使用权与限制
3.1 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场地进行废品回收业务;但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持场地整洁、环境卫生。
3.2 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3 甲方有权在乙方使用租赁场地期间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严重违背了合同约定的使用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场地并解除合同。
第四条 保证与赔偿
4.1 乙方保证其使用租赁场地进行废品回收业务时,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场地整洁、安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2 如乙方的废品回收业务导致甲方所在地的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相应的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违反了本合同规定,使得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如因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原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第六条 合同解除
6.1 在以下情况下,本合同将立即解除:
(1)乙方未履行租金支付义务,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未支付的;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3)一方违反合同规定,且经对方通知后仍未改正的。
6.2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将租赁场地腾空交还甲方,并清理好场地,恢复至原状。如乙方不按时交还场地,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将场地收回,并继续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律进行。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结束。
8.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