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设备销售回收合同
甲方:(销售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回收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拥有门窗设备,并希望将其回收并出售,乙方有意愿购买回收设备并进行再利用或再销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回收设备的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设备描述
1.1 甲方将以下门窗设备出售给乙方: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
技术参数:
备注:
1.2 甲方保证所出售的设备为合法拥有、不受任何限制的产权。如有相关的质量问题或侵权问题,甲方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价格与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以以下价格购买甲方提供的设备:
单价:
总价:
货币单位:
2.2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付清设备的全部款项。款项支付方式为(付款方式)。
2.3 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全部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设备保证与售后服务
3.1 乙方将设备以现状出售给乙方,甲方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设备保修和维护服务。
3.2 甲方保证设备在交付时的功能正常并符合规定的技术参数。乙方有权对设备进行检查和试用,并在交付设备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任何质量问题。超过此期限,甲方将不再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4.2 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知识产权保护
5.1 设备中包含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均归甲方所有。
5.2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知识产权用于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商业用途。
第六条 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销售方): 乙方(回收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