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房产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乙方(受赠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房产的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基本情况
1、房产坐落于(具体地址),面积为(具体面积),产权归甲方所有;
2、房产产权证号为(具体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具体土地使用权证号);
3、购房日期为(具体日期),购房所支付的购房款为(具体金额)元(大写金额);
二、赠与的内容
1、甲方自愿将房产无偿赠与给乙方,赠予比例为100%;
2、赠与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房产产权证、房产证明等相关手续将由甲方负责办理;
3、赠与的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将被列为夫妻共同财产,乙方对房产享有与甲方平等的权益。
三、责权转移和过户手续
1、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的房产权转移手续,将房产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方名下;
2、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甲方须立即将房产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可对房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3、因甲方未按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或造成延误的,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四、赠与的解除和撤销
1、甲、乙双方均同意,赠与方案一经签订即生效,不可随意解除和撤销;
2、如甲方未按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或违反了本协议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追回赠与的权益。解除协议后,甲方应将原房产返还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五、其他约定
1、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签字)
日期:(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