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用工备案合同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人电话)
乙方:(员工姓名)
地址:(员工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员工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特订立本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一、解除原因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均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原因为:
(简要描述解除原因,例如:工作岗位调整/公司裁员等)
二、解除义务
1.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为(具体金额),以支付给乙方在岗位上工作期间所积累的服务年限和工资水平而确定。
2.乙方应将所有与工作相关的证件、资料、设备等归还给甲方。
3.甲方应办理乙方的离职手续,并出具离职证明。
三、其他约定
1.双方确认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各自自愿、自行处理因劳动合同解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争议。
2.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借用甲方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3.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将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薪资、福利和报酬。
四、协议的效力
1.本解除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签字盖章之日起一个月。
2.本合同解除后,如有争议,双方同意依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