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屑设备转让合同
当事人:
出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一家拥有木屑设备的公司,希望将该设备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意购买该设备,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设备简介
甲方拥有如下设备: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设备状况(包括使用年限、维修情况等):
其他附件或配件情况:
第二条 转让价格
乙方同意以以下价格购买甲方所拥有的设备:
转让价格:人民币(大写)
支付方式及时间:
第三条 设备的权属
1.甲方保证其拥有该设备的合法所有权,并保证设备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2.设备的过户手续由双方共同办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设备的交付和验收
1.甲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时间,将设备交付给乙方。
2.乙方有权对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如有任何质量问题或存在未告知的瑕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设备。
3.设备交付后,甲方不再对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1.乙方应自接受设备之日起承担设备的所有保养、维修及保险费用。
2.甲方对于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提供六个月的保修服务,但不包括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任何意外事故导致的设备故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努力减少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如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让方)签字: 日期:
乙方(受让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