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劳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承接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甲方需要清洁劳务,乙方有从事清洁工作的能力和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以下清洁劳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请在下方详细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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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安排,在约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清洁劳务。
第二条 服务周期
本合同的服务周期为(具体时间段请在下方填写)。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 甲方将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清洁劳务费用:
- 按小时支付:每小时收取人民币(具体金额请在下方填写);
- 按次支付:每次服务收取人民币(具体金额请在下方填写)。
2. 甲方应于服务完成后的(具体支付时间请在下方填写)前支付全部服务费用。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给甲方。
3. 如乙方未按时完成清洁劳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安全措施
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清洁工作,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与甲方沟通,并得到甲方同意。
2. 乙方在进行清洁工作时,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无损。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彼此之间涉及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保密内容予以保密,并不得将该保密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将其用于其他目的。
2. 在本合同终止后,保密义务仍然有效,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解除保密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约未按时支付清洁劳务费用,应额外支付已逾期费用的(具体百分比请在下方填写)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违约未按时完成清洁劳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承担相关返工费用,并支付甲方因此而产生的直接损失。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 在以下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 欺诈行为: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 严重违约: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解除合同。
2. 若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由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请在下方详细列明。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