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家政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雇主”)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家政服务公司”)
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信、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保洁家政服务合同:
一、服务内容
1.1 雇主委托家政服务公司提供以下保洁家政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1.2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若双方有续约意愿,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确定新的合同期限。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 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为每次服务的具体金额,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附件中明确列出。
2.2 支付方式:雇主在每次服务后需将服务费用支付给家政服务公司。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或其他方式,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权利与义务
3.1 家政服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3.1.1 按照约定时间和约定内容提供保洁家政服务。
3.1.2 保证服务人员具备相关技能,保持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职业素质。
3.1.3 遵守服务时间及规定,不因个人原因延迟或取消服务。
3.1.4 遵守保密原则,不泄露雇主的个人隐私信息。
3.1.5 如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或损坏雇主财产的情况,家政服务公司将承担相应责任。
3.2 雇主的权利和义务:
3.2.1 按约定时间安排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的保洁家政服务。
3.2.2 提供必要的保洁工具和物品,如清洁剂、扫帚、拖把等。
3.2.3 在服务过程中,配合家政服务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3.2.4 如发现家政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或工作失误,及时向家政服务公司进行反馈。
四、违约责任
4.1 若家政服务公司不按约提供服务,雇主有权要求家政服务公司补偿损失,并可以解除合同。
4.2 若雇主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家政服务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提供服务,并要求雇主支付违约金。
五、合同解除
5.1 除非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均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5.2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且经对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律。
6.2 出现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补充本合同。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雇主): 乙方(家政服务公司):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