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车出租转让合同
甲方(出租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就泵车的出租转让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泵车说明
1.1甲方自有一辆(型号)泵车一辆,车牌号为,以下简称“泵车”;
1.2 泵车详细情况及配置清单如下:
(在此处列出泵车相关配置清单,如品牌、型号、年份、参数等信息)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泵车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 如乙方需延长租赁期限,需要提前(天数)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延长。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应按照每日/每月/每年(选择其中一种)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3.2 租金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
3.3 租金支付账号及收款方信息如下:
(提供甲方账号及收款方姓名、开户行等信息)
3.4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金额如期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5 若乙方在租赁期内提前归还泵车的,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泵车使用
4.1 乙方应按照泵车的使用说明和规定正确操作和使用泵车,保证其安全运行;
4.2 乙方不得私自改装、拆卸或改变泵车任何部件;
4.3 乙方应负责泵车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确保其在租赁期内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4 若因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使用规定导致泵车损坏,乙方应承担修理费用;
4.5 乙方应妥善保管泵车,防止损坏、丢失或被盗。
第五条 泵车保险
5.1 甲方应为泵车投保相应的商业保险,保证租赁期间泵车的保险有效;
5.2 若因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使用规定导致泵车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
5.3 若泵车发生任何事故、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相关规定协助甲方处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违反泵车使用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2 乙方违约的,应承担甲方为实现本合同权益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合理费用;
6.3 乙方需返还甲方全部租金、押金及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终止
7.1 本合同在租赁期满且乙方无延长租赁期限要求时自动终止;
7.2 若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
7.3 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天数)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在此处列出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以正本、副本各一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拥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章日期: 签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