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机构服装租用合同
甲方:(旅游机构名称)
地址:(旅游机构地址)
电话:(旅游机构电话)
乙方:(租赁方名称)
地址:(租赁方地址)
电话:(租赁方电话)
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为了保障乙方参与旅游活动的安全和形象展示,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品
甲方同意将以下物品出租给乙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列举出要租赁的服装和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具体日期),自(起始日期)到(截止日期),共计(天数)天。
第三条 租赁费用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赁费用:
(具体费用、付款方式等)
第四条 使用与保管
1.乙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将租赁物品妥善使用,并保持其完好的状态。
2.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品转租、出售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归还租赁物品,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逾期使用费用。
2.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方式支付租赁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对本合同内容予以保密,并不将其透露给第三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八条 其他约定
(如有其他约定,请在此处列明)
第九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任何一方在终止本合同前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生效和解释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