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艇经营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拥有一架飞艇(以下简称“飞艇”),乙方希望租赁该飞艇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飞艇租赁给乙方,用于商业经营活动。
1.2 飞艇的基本信息如下:
品牌:
型号:
出厂日期:
注册登记号码:
第二条 租期
2.1 租期为从(起始日期)开始,至(终止日期)结束。乙方应在租赁期内按租金支付方式支付租金。
2.2 如乙方需延长租赁期限,应提前(延长天数)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延长期限及相关费用。
第三条 租金
3.1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方式和支付频率)
第四条 使用和维护
4.1 乙方应按照飞艇的操作手册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正确使用和操作飞艇,并保证飞艇的安全。
4.2 乙方应对飞艇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
4.3 如飞艇发生损坏或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进行修理和维护。
第五条 保险
5.1 在租赁期内,甲方将为飞艇购买相应的保险,并保证保险有效期内。
5.2 如飞艇发生事故、损坏或被盗,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配合相关保险索赔事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6.2 如因乙方的过错导致飞艇发生严重事故或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7.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解除天数)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7.2 发生下述情形之一,合同立即解除:
a)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并且在收到甲方催告后(催告天数)天仍未支付的;
b) 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并经甲方书面通知后(通知天数)天内未改正的。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一式(合同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持(合同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补充条款。
9.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自其生效之日起至租赁期满或解除之日止。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