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装潢接单合同
甲方:(委托方姓名/单位名称)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承接方姓名/单位名称)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需要装潢电梯及相关设施,乙方具备相关经验和技术,并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关装潢服务,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装潢内容
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乙方将负责装潢电梯及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井壁装修、电梯内部装饰、灯光布置等。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具体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三条:装潢费用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装潢费用为(具体费用),详细费用明细见附表。
2. 装潢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装潢费用:
(1)预付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装潢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甲方应按照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在装潢过程中分阶段支付装潢费用的30%;
(3)验收款:甲方在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装潢费用的20%。
第四条:装潢标准
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装潢标准进行装潢工作;甲方有权对装潢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
2. 在装潢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延期,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额外的修复费用。
第五条:竣工验收
1. 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装潢工作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 甲方有权对装潢工程进行验收,对于质量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部分,乙方应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第六条:保修期
乙方对装潢工程提供(具体保修期)的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装潢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天的装潢费用的2%作为违约金。
2. 乙方若因自身原因未按照装潢标准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损失并进行修复。
第八条:合同解除
1. 在履行期限内,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解除合同。
2. 在合同解除情况下,甲方应支付已经完成的装潢工程部分的费用,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未完成装潢工程部分的费用。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