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供应方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甲方需要购买型钢物资,乙方具备供应型钢物资的能力,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物资名称及规格
甲方需采购的型钢物资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详细要求见附件。
二、价格及付款方式
1. 单价:根据乙方提供的报价单确定,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 总价:根据甲方需求的型钢物资数量和乙方的单价计算得出。
3. 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交付后,甲方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作为货款。
三、交货及验收
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交货期将型钢物资交付甲方指定的地点。
2. 甲方有权对交付的型钢物资进行质量、数量、规格等方面的验收。
3. 如发现型钢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数量不符或规格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或返修。
四、保质期及售后服务
1. 型钢物资的保质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书。
2. 如发现型钢物资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免费的更换或维修服务。
五、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和赔偿等。
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互相免除责任。
六、保密条款
双方在交流、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应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使用。
七、争议解决
双方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解决。
八、合同生效及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型钢物资验收合格后生效
2.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九、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