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中介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甲方是一家工厂,希望寻找合适的渠道和方式,进行产品的销售和推广;乙方是一家中介服务机构,拥有丰富的市场资源和销售经验,能够提供有效的营销策略和渠道资源,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工厂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甲方授权乙方为其工厂产品的中介销售代理,负责商品的市场推广、销售和售后服务。
1.2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产品的性质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销售策略和方案,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产品促销,包括但不限于线上、线下渠道的建立与运营。
1.3 乙方将负责接收买家的订单和支付信息,并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按时发货、提供售后服务和跟踪产品使用情况。
1.4 甲方承诺提供真实、准确、合法的产品信息和相关资料,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2.1 乙方根据双方协商,在销售成功后,将按照约定的比例或固定金额收取服务费用。
2.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选择一种):
(1)按销售额支付,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销售明细清单,甲方在收到清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固定金额支付,双方约定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第三条 保密条款
3.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将共同处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使用。
3.2 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推广产品时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等标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或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4.2 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产品无法按照合同要求售出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5.1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约定一个具体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5.2 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的30天,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商终止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
6.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于双方签署后成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销售数据等。
7.2 双方同意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送通知和文件,并视为有效送达。
7.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