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货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方):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有意购买乙方供应的山货,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产品描述
1.1 产品名称:(详细列出所购买的山货名称)
1.2 规格型号:(详细列出所购买山货的规格型号)
1.3 数量:(注明所购买的山货数量)
1.4 单价:(注明山货的单位价格)
1.5 总价:(注明所购买的山货总价格)
第二条 交货期限
2.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将山货交付给甲方。
2.2 交货地点:(注明山货的交货地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和总价支付货款给乙方。
3.2 付款方式:(注明付款方式,如款到发货、货到付款等)
3.3 付款期限:(注明付款期限)
第四条 质量标准
4.1 乙方所供应的山货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质量标准。
4.2 如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山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或退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5.3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通知方式
6.1 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地址、传真号码等联系方式收发通知和文件。
6.2 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并通过挂号信、传真等方式发出。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与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自山货交付完毕之日起至通知收到之日止。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附:甲方身份证明材料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