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子门店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转让方名称】
乙方(受让方):【受让方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就甲方拟将位于【门店地址】的门店(以下简称“被转让门店”)的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内容
1.1 甲方同意将被转让门店的经营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门店的名称、经营范围、商标、专利、商誉、客户资源、租赁合同等相关权益。
1.2 转让方保证被转让门店的所有权归属清晰,不存在他人所有权纠纷。
1.3 乙方同意接受被转让门店,并承担被转让门店的经营管理、运营风险及相关责任。
二、转让价款
2.1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2.1.1 转让价款总额为【金额】,乙方需在本合同签署日支付转让价款的【金额】作为首期支付;
2.1.2 乙方应在【日期】前将剩余的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2.2 乙方支付转让价款时应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确认支付完成后,转让方应立即移交被转让门店的所有相关资料和设备。
三、过户手续
3.1 甲方同意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确保被转让门店的所有权能够顺利过户到乙方名下。
3.2 过户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保密条款
4.1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及商业信息予以保密,双方不得将涉及本合同的商业秘密及商业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2 双方同意在合同解除、终止后仍然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五、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金额】。
5.2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6.2 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期限】。
7.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并按合同签署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交付给相关部门备案。
7.3 本合同的附加补充和修订以书面形式作出,附件和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