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在门店转让事宜上的权利与义务,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转让事项
1.1 甲方拥有位于(门店地址)的门店经营权。
1.2 甲方同意将上述门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1.3 本合同项下的门店转让不包括任何不动产或其他附属设备。
二、转让条件
2.1 甲方保证自身为该门店经营权的合法所有人,并对该门店经营权拥有合法的处分权。
2.2 甲方保证门店经营权不存在任何限制、纠纷或负债,以及未经披露或已知的重大缺陷。
2.3 乙方确认已对门店进行过充分的尽职调查,对门店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相关法律风险具有清晰的了解。
三、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同意支付总转让费用人民币(具体金额)给甲方。
3.2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具体期限)内将全部转让费用支付给甲方。
3.3 转让费用应以现金或其他双方协商确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清算。
四、过户手续
4.1 乙方应按照规定的规程和程序办理门店过户手续,并承担因过户产生的费用。
4.2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门店过户手续,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五、附带设备和财产
5.1 甲方同意在转让门店经营权的同时一并转让门店内的附带设备和财产。
5.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附带设备和财产的所有权,并承担保管和保养责任。
六、合同的终止
6.1 若甲方、乙方或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提前终止。
6.2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约定,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效力以及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7.2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