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民房出售合同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精装民房出售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拥有房屋的合法权利。
2. 房屋的具体地址为:
3. 房屋总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4. 房屋为精装修的民房,装修标准为XX,保证装修质量符合规范。
第二条 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同意以人民币(以下称“元”)支付金额作为该房屋的出售价,合计为**万元。
2.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万元作为首期支付,剩余金额应在**日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清楚。
3.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款项之后,应及时将房屋所有权过户给乙方,出具过户手续办结证明。
第三条 过户手续及税费
1. 乙方支付的房屋过户的税费、过户手续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 房屋过户手续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前往有关部门办理,乙方应尽快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办理。
第四条 房屋质量保证和维修责任
1. 甲方对房屋的质量负责,承诺在买方付清全款后,提供房屋全套钥匙。
2. 房屋自交付之日起,甲方承诺在买方两年以内负责房屋内部管道、设备维修。但因乙方人为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并根据甲方的维修要求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第五条 合同解决及争议处理
1. 若因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2. 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3. 合同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日。
2.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