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林场出售合同范本
甲方:(出售方姓名/单位)
证件类型:(身份证/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乙方:(购买方姓名/单位)
证件类型:(身份证/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出售合同:
第一条 出售物品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和合法经营的农场/林场(以下简称“出售物品”)出售给乙方。
1.2 出售物品具体描述:
(描述出售物品的位置、面积、边界等主要特征)
第二条 交付和接受
2.1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出售物品的过户手续,并移交出售物品的所有权证书、使用权证书、土地证等相关证件给乙方。
2.2 乙方应当在收到出售物品相关证件的同时,支付出售物品的全部价款。
第三条 价款和支付方式
3.1 出售物品的总价款为(具体价款)人民币。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出售物品的二十五 percent 作为首付款,剩余金额在甲方移交出售物品相关证件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2 乙方支付方式(选择之一):
a)银行转账:乙方应当将应付款项转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中;
b)现金支付: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以现金形式支付应付款项。
第四条 承诺和保证
4.1 甲方承诺出售物品系其合法拥有,并不存在他人对其所有权的争议。
4.2 甲方保证出售物品不存在重大瑕疵,乙方购买后可正常使用。
4.3 甲方保证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移交所有权证书、使用权证书、土地证等相关证件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果甲乙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5.2 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6.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7.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