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XXXXXXXX
甲方:(购买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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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乙方:(销售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甲方欲购买乙方生产的新制砂机,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一条 产品描述
1.1 乙方将出售给甲方一台全新的制砂机,型号为(型号),规格为(规格)。
1.2 该制砂机的性能和功能符合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样品。
第二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2.1 制砂机的总售价为(金额)。
2.2 甲方需在签订本合同后的(天数)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作为预付款。
2.3 甲方需在制砂机出厂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作为尾款。
2.4 甲方支付款项的方式为电汇/支票/现金等(具体方式)。
第三条 交货时间和方式
3.1 乙方将在收到预付款后的(天数)内完成制砂机的生产并将其交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3.2 乙方将承担制砂机运输至目的地的费用和风险。
第四条 保修期及售后服务
4.1 制砂机的保修期为(保修期限)自交货之日起。
4.2 在保修期内,如制砂机出现因制造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将承担免费维修或更换零件的责任。
4.3 保修期过后,乙方将提供有偿维修和技术支持服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违约接收制砂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5.2 如乙方未按合同交付制砂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不承担责任。
6.2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行为等。
第七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7.2 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正本共(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本合同评审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