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租位于上述甲方地址的工厂场地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转租场地描述
甲方同意将位于甲方地址的工厂场地转租给乙方使用,场地面积为(具体描述),具**置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1. 乙方同意按照每月(或每季度/半年/年)支付租金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
2. 乙方应在每月(或每季度/半年/年)的(具体日期)前将应付的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使用权及使用期限
1. 乙方拥有租用工厂场地的使用权,使用期限为(具体日期)至(具体日期)。
2. 在使用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有权提前通知甲方续租,续租期限为(具体日期)至(具体日期),续租期间的租金按照双方在续租时的协商结果执行。
3. 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具体天数)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使用要求
1. 乙方在使用工厂场地期间,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使用场地不违反**法律政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 乙方须自行负责工厂场地维护和设备设施的维修,保持场地的整洁、有序。
3. 乙方在使用工厂场地期间,不得擅自将场地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 损毁赔偿
1. 在使用期间,如乙方对工厂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修复费用。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厂场地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对于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使用期限届满之日止。
甲方(出租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承租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