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帐篷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防疫帐篷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及数量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租赁以下防疫帐篷(具体规格和数量见附表1)。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之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应支付的租金为每个月人民币(具体金额见附表2)。
3.2 乙方应在每个月的(具体日期)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使用、维护和保养
4.1 乙方应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使用防疫帐篷,不得进行改装或擅自移动。
4.2 乙方应负责防疫帐篷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保证防疫帐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3 乙方应自行承担因防疫帐篷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造成的损失,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保险
5.1 在租赁期内,防疫帐篷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6.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防疫帐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7.2 若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可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3 本合同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