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保证担保合同
甲方(债权人):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乙方(债务人):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丙方(保证人):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借款事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就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证担保范围
1. 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的履行及清偿。
2.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逾期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保证方式
1. 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 丙方保证的范围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不可异议的保证。
三、保证期限
1. 本保证的期限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全部期限。
2. 在保证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足额的担保责任并监督乙方按时还款。
四、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丙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约束、监督和追偿。
2. 如果乙方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甲方作为债权人有权向丙方主张其保证责任,并要求丙方代其垫付债务。
3. 丙方同意,在甲方提出要求后,按照甲方的指示支付相关款项,并无条件且及时支付。
五、违约责任
1. 如果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照保证承诺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的损失等。
2. 如果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还款,甲方有权向丙方追偿,并要求丙方垫付债务,丙方在垫付后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无条件地配合丙方的追偿行为。
六、生效及解除
1.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且正式签署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 在借款合同履行完毕,甲方认为不再需要丙方的保证担保时,本合同解除。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丙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共计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丙方(保证人):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