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姓 名:
联系电话:
住 址:
乙方(承租方):
姓 名:
联系电话:
住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出租吊兰给乙方使用,达成如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并履行。
第一条 租赁物品
1.1 甲方将以下物品出租给乙方使用:
物品名称:吊兰
数量:______(具体数目)
规格:______(具体规格)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起租日开始计算。
2.2 租赁期满后,乙方有权选择续租或归还物品,如乙方选择续租,则需与甲方另行签订续租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租金金额:______元/台/年
支付方式:______(约定的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支付时间: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一次租金。
第四条 使用及维护
4.1 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妥善保管吊兰,不得私自转让、出售或擅自改动。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使用说明正确使用吊兰,并定期为吊兰浇水、施肥、修剪等保养工作。
4.3 乙方在使用期间如发现吊兰受损或需要维修,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来修复或更换。
4.4 乙方在归还物品时,应确保吊兰和相关配件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则应按照每日租金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解除
6.1 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吊兰及相关配件。
6.2 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3 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合同情况下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7.2 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或解除为止。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