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生产托管合同
甲方(出托方):
名称/个人姓名:
地址:
电话:
乙方(托管方):
名称/个人姓名: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是土地的合法所有人,拟将其土地进行托管,乙方具备相应的托管能力和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托管土地信息
1. 甲方将其以下土地委托给乙方进行托管:
土地地址:
土地面积:
土地证号: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托管委托,并负责对该土地进行管理、耕种等相关活动。
第二条 托管期限
本合同的托管期限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托管权益
1. 在托管期间,乙方享有托管土地的经营权益,并有权合理利用该土地进行农作物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
2. 在托管期满或提前解约时,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托管方式,将土地归还给甲方,并保证土地的原状不受损害。
第四条 托管费用及结算方式
1. 甲乙双方就土地托管事宜约定托管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亩/年(或其他约定方式),共计人民币____元。
2. 托管费用的结算方式为:
(1)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托管费用的____%作为预付款;
(2)乙方在托管期满或解除合同时,向甲方支付托管费用的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托管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托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托管活动,但仍应履行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可被解除:
(1)乙方丧失了托管资格;
(2)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甲方提前通知或乙方提前申请,经对方同意后解除合同。
2.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对土地的托管活动,并将土地归还给甲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托方):
签字:
日期:
乙方(托管方):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