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
甲方(居间方):(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委托方):(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丰富的资源和经验,能够为乙方提供合适的招投标服务;乙方拟委托甲方代理招投标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招投标服务事宜,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内容
1. 招标信息咨询:甲方将协助乙方获取相关招标项目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要求、资格条件等。
2. 技术支持:甲方将协助乙方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核,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技术支持。
3. 投标代理:甲方将代表乙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文件的购买、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投标等。
4. 合同谈判:甲方将协助乙方与招标方进行合同谈判,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条件的洽谈、合同条款的讨论等。
5. 其他服务:根据乙方的实际需求,双方可以另行协商拓展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服务费用的发票,并按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招投标服务,甲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四、保密条款
1. 甲方和乙方都应对彼此的商业机密和招标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2. 甲方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确保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招标信息不被泄露。
3. 本条款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仍然有效。
五、违约责任
1. 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费用或提供所需资料,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提供招投标服务,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按时提供招投标服务,甲方应负责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期限与解除
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2. 任何一方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但违约方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给对方相当于合同金额(服务费用)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需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居间方)签章:
乙方(委托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