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长 雇 佣 合 同
甲方:(雇主)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工长)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并按照下列条款执行:
第一条 合同的目的
甲方特指定乙方作为工长,负责组织和管理施工工程,并向乙方支付约定工资。
第二条 工作职责
1. 乙方作为工长,负责制定和实施施工工程的施工计划,并组织、指挥工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施工。
2. 乙方负责组织配送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并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3.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监督和审查工人的工作质量,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乙方需保证施工工程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人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5. 乙方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不违反环境保护和安全规定。
第三条 工资待遇
1. 乙方的工资将根据完成的施工工程以及甲方的评价进行核算。乙方每个月将按照约定的工作日和工时进行计算,工资将于每月的(具体时间)发放。
2. 乙方申请带班或加班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所产生的加班工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支付。
第四条 保密义务
乙方必须严守工作秘密,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重要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产生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 合同的有效期为(具体时间),双方应全力履行合同义务。但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如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协议,应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特别约定的事项,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进行补充、修改或解释。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效力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内,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