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XXXXX
矿山支护工程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共同签订,以确认并规范双方在矿山支护工程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发包方):
单位名称:XXXXX
注册地址: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
联系电话:XXXXX
乙方(承包方):
单位名称:XXXXX
注册地址: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
联系电话:XXXXX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就以下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矿山支护工程,具体工程名称、规模和位置等详见附件《工程清单》。
第二条 工程进度和工期
1. 工程开始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 工程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3. 工程总工期为XXXX个工作日。
4. 若因不可抗力、甲方违约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三条 工程报价和付款方式
1. 工程总造价为XXXXX元(大写)。
2. 付款方式:甲方按项目进度解付款项,具体支付节点和比例详见附件《付款计划》。
3. 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发票和付款收据给甲方。
第四条 质量和安全责任
1. 乙方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
2. 乙方需组织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地安全。
3. 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返工费用和赔偿责任。
第五条 变更和索赔
1. 如需要对工程进行变更,双方应书面协商并签署变更合同。
2. 如发生索赔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资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双方共同违约,应根据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协商解决。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无果,可提交至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并且验收通过之日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签字:_______ 签字: 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