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租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拥有并合法经营以下车辆:
车辆1:
车辆2:
车辆3:
车辆4:
车辆5: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上述车辆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车辆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租赁合同的期限为(填写具体的租赁起止日期)。
如乙方有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提前(填写延长期限)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1.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填写具体的租金金额和付款方式,如:每月租金为XXX元,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2. 所有租金应在租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四条 押金
1. 乙方同意支付车辆租赁押金,押金金额为(填写具体押金金额)。
2. 甲方应在乙方退还车辆时,经过检查确认车辆完好后,将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 使用限制
1.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当妥善使用车辆,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通规则进行驾驶。
2. 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3. 乙方应按规定的保养周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并承担由于使用不当或未及时保养、维修所导致的费用。
4. 乙方若发现车辆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遵循甲方的指示进行处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应保证租赁车辆的性能和可靠性,并在租赁期限内免费提供维修服务,但由于乙方的使用不当、事故等原因导致车辆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
2.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并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 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借或出租租赁车辆给第三方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终止
1. 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及时退还租赁车辆,并经甲方检查确认车辆完好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2. 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押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其他相关事项进行约定)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