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用协议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合法经营车辆租赁业务的公司,拥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车辆资源。
2. 乙方有需求并同意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
以下协议条款由甲方和乙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车辆信息
甲方同意将以下车辆租给乙方使用:
品牌:
型号:
车牌号码:
租赁期限:从(开始时间)至(结束时间)
第二条 租金和支付方式
1. 租金: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支付租金:
(1)租金总额:人民币(小写)(大写)。
(2)支付方式:乙方同意在租期开始前支付全部租金。
2. 押金: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车辆租赁押金人民币(小写)(大写)。在车辆归还并经过甲方检查确认无损坏时,押金将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 车辆使用和保养
1. 乙方应保管好租用车辆,并按照交通法规和合理的使用习惯使用车辆。
2. 乙方不得将租用的车辆转借或出租给任何第三方。
3.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规定进行车辆保养和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归还车辆。
2. 如果乙方未按照规定使用车辆或出现违章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罚款和违章责任,并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归还车辆。
第五条 保险和事故责任
1. 甲方将为租用车辆购买车辆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在租期内,如发生颠覆、火灾、撞击、盗窃等情况,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警,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事宜处理。
第六条 协议解除
双方都同意,在以下情况下,本协议可被解除:
1. 双方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协议。
2. 乙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支付租金等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乙方未按照约定使用车辆或出现违章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并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至协议约定的租期结束时。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