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房生意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转让乙方所拥有的公寓房生意达成如下协议,以便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 定义
1.1 公寓房生意:指甲方在特定地点购置的公寓房,包括房屋、相关设施、经营权和客户资源等。
第二条 转让标的
2.1 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公寓房生意全部权益转让给乙方。
2.2 具体转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寓房所有权证书、房屋内设施设备清单、客户资源名单、经营权等。
第三条 转让条件
3.1 本次公寓房生意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乙方同意以此金额作为转让款项,支付给甲方。
3.2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甲方上述转让款项。
第四条 保证与承诺
4.1 甲方保证所转让的公寓房生意没有权属纠纷,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2 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公寓房生意的真实性,不存在虚假宣传等欺骗行为。
4.3 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公寓房生意没有其他方合法权益的限制。
4.4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确认对甲方提供的公寓房生意的详细情况已充分了解,并对其真实性负有相应的认可和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内未能向乙方完成公寓房生意的转让手续,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的10%。
5.2 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内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转让款项,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让款项的10%。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合同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