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行转让经营合同
甲方:(出让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受让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甲方拟将经营的商行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转让事项
甲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行全部权益转让给乙方,并接受乙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商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行名称、经营资质、客户资源、合同权益等。
第二条 转让价款
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
第三条 转让过程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行转让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商行权益的过户手续,使乙方合法并顺利地继续经营该商行;
2. 乙方应全面了解相关商行信息,并在签署本合同前进行充分尽职调查,确保对商行的经营情况、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同;
3. 乙方承诺在转让完成后,将按照现有经营模式和原有客户权益要求继续经营,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商行的声誉和利益;
4. 转让完成后,乙方享有商行的所有权益和收益,同时承担商行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严格保守商行的商业机密和经营信息,未经其他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复制或使用商业机密和经营信息。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