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承包居间协议合同
甲方:(居间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码头承包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具备合法资质经营居间服务的公司,拥有与码头相关的资源和经验;
2. 乙方有意向承包码头经营业务,并愿意委托甲方提供相关居间服务;
3.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 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 协助乙方寻找适合的码头承包项目,并提供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
b) 协助乙方与码头所有方进行协商、洽谈,促成码头承包的达成;
c) 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行政许可、签订合同等;
d) 协助乙方解决在码头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2. 甲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的监管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居间费用
1. 乙方委托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应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支付居间费用。具体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居间服务协议为准。
2.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居间费用,逾期支付的,应按照约定支付逾期费用。
三、保密条款
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将其泄露或用于其他目的。
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签订的文件、协议、报告等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四、违约责任
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范围内尽力减少损失。
五、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和解释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如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于履行完毕。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