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户承包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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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加工户承包权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转让的加工户承包权
1.1 甲方是拥有加工户承包权的合法所有人,同意将其所拥有的加工户承包权转让给乙方。
1.2 加工户承包权转让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加工户承包权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第二条 转让的条件与方式
2.1 转让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金额为人民币【转让价款】(大写)。
2.2 付款方式: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付款期限】内以【付款方式】的方式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2.3 转让手续: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完转让价款后,配合乙方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等。
第三条 承诺与保证
3.1 甲方承诺是拥有加工户承包权的合法所有人,具有完全的权利和自主权,有权处分和转让该加工户承包权。
3.2 甲方转让的加工户承包权不存在任何担保、抵押、纠纷或其他权利纠纷。
3.3 甲方保证乙方在支付转让价款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乙方将享有对加工户承包权的合法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3.4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产生任何损失,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4.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产生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合同的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律法规。
5.2 若因本协议产生争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