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吊车出租经营资质,并同意将吊车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同意将吊车出租给乙方使用,用以配合乙方的吊装工程。
第二条 吊车基本信息
吊车型号:
吊车起重量:
吊车使用时间:
吊车租金:
第三条 吊车使用要求
1. 乙方应按照吊车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来使用吊车,确保吊车的安全运行。
2. 乙方应对吊车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维护,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协商解决办法。
3. 乙方不能将吊车转租、转让给他人使用,如需使用吊车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
第四条 吊车租金和支付方式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和支付方式支付吊车租金。
2. 吊车租金的结算周期为每(天/月/季)结算,乙方应在每个结算周期结束时,将租金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吊车保险
1. 吊车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车辆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2. 乙方在吊车使用期间应将吊车合理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六条 合同终止
1.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没有继续合作意愿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 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如发生意外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吊车不能正常使用,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