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自愿抵押合同
甲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乙方(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双方的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债权人同意将其拥有的车辆作为抵押物,用于担保乙方对甲方的债务。
二、债务人同意将其拥有的以下车辆作为抵押物,并保证该车辆的所有权归属清晰、完整无误:
车辆1:
品牌:
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车辆2:
品牌:
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三、甲方同意在乙方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将车辆的所有权交还给乙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偿还债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将车辆所有权转移给甲方或者将车辆出售以清偿债务。
五、在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以下约定进行操作:
1. 乙方应保管车辆的所有权证书以及相关手续文件,并在甲方要求时提供给甲方;
2. 乙方每月应按时偿还债务,并提供还款凭证给甲方;
3. 乙方应妥善保管车辆,不得将车辆用于违法活动或转让给他人;
4. 乙方应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保养,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险;
5. 甲方有权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随时检查车辆的状况;
6. 乙方应在债务履行完毕后,及时将车辆的所有权证书和相关手续文件交还给甲方。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债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七、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甲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