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工地钢板收费合同
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和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双方自愿签订,并共同遵守。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出租工地钢板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物品
1.1 出租方同意出租如下工地钢板(以下简称“钢板”):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出租方保证所出租的钢板符合**相关标准,并保证在出租前进行了必要的维护和检测,以确保钢板的安全可靠。
第二条 租期
2.1 租期为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2.2 如承租方需要延长租期,应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三条 租金
3.1 承租方同意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租金:
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单位时间)
3.2 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应在每个单位时间的起始日或起始日前将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 使用和保养
4.1 承租方在使用钢板期间,应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钢板,保证钢板不受损坏。
4.2 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当导致钢板损坏,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或赔偿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5.2 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______天,则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______%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 合同解除
6.1 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6.2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并成为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约束力文件。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