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居间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金融居间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是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金融居间方,帮助甲方完成与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的洽谈、协商和促成。
二、合同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金融居间方,就甲方的金融需求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洽谈和协商,并促成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2.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向金融机构提供相关的申请资料、推荐信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并协助甲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的金融合同。
3. 乙方承诺在履行居间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保密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4. 乙方不保证甲方一定能够从金融机构获得任何金融服务,其角色仅为居间方,促成双方的合作可能性。甲方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具体合作事项及相关风险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三、委托费用
1. 在甲方未能从金融机构获得金融服务的情况下,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 在甲方成功从金融机构获得金融服务的情况下,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委托费用。具体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期限】,期满后自动失效。如有需要继续合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续签或终止。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相互友好协商解决。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补充和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