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证件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姓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姓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编号:
起始日期:
结束日期:
根据双方自愿达成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同意签署以下兽医证件租赁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1.1 甲方同意出租兽医执业证件给乙方使用。
1.2 兽医执业证件的具体信息如下:
证件名称:
证件编号:
签发机构:
有效期限:
第二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2 租金金额为每(月/季度/年)(选择一项)人民币(具体金额)。
2.3 乙方应在每个(月/季度/年)(选择一项)的(具体日期)前支付租金给甲方。
2.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及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方名称:
账户类型:
开户行:
账户号码:
第三条:使用限制
3.1 乙方同意在使用兽医执业证件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3.2 乙方不得将兽医执业证件转借他人或使用于非法场所或非法行为。
3.3 如乙方发现兽医执业证件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应按照逾期支付的天数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逾期金额的(具体百分比)每天。
4.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五条:解除合同
5.1 合同期满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5.2 甲、乙双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具体天数)书面通知对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解释与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6.2 如发生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签字: 乙方(承租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