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基台出售合同
合同编号:[编号]
甲方(出售方):
名称:[甲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甲方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方):
名称:[乙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地址:[乙方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经营成品基台的公司,拥有合法的经营权和生产基地;
2. 乙方有意购买甲方生产的成品基台,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成品基台的说明
1.1 甲方将按乙方的要求,生产合适的成品基台,并确保成品基台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1.2 成品基台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成品基台明细表》。
第二条 交货时间和方式
2.1 甲方将在本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成品基台按照乙方的要求交付乙方指定的地点。
2.2 成品基台的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和条件
3.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全部货款,金额为人民币[合同总金额]。
3.2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时立即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在甲方交付成品基台时支付剩余款项。
3.3 乙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款项支付后,乙方应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
第四条 合同终止
4.1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已收取的预付款。
4.2 若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成品基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应严格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2 双方在结束合作关系后,应归还或者销毁已获得的对方机密信息和技术资料。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乙方和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的补充或变更,须经甲方和乙方的双方书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