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承包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乙方:(承包人姓名/单位名称)
鉴于乙方具备从事装修工程承包服务的能力,甲方希望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程的承包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内容及范围
1.1 本合同承包的装修工程为(具体工程名称及详细说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规定,负责完成所有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及售后服务等环节。
1.2 工程的具体范围、工期、费用及支付方式等,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后进行详细商议,并在合同附件中明确载明。
二、价格与支付
2.1 工程总价款为(具体金额),甲方应在工程开始前支付工程总价款的(具体比例)作为预付款,作为工程施工的启动资金。
2.2 工程施工中的进度款支付比例、验收款支付比例及最终付款时间等,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后进行详细商议,并在合同附件中明确载明。
2.3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则乙方有权暂停工程进度,直至甲方补足相应款项。
三、合同履行期限
3.1 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及工期等,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3.2 若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或无法按时完工,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工期或进行其他补救措施。
四、质量与保修
4.1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装修材料、施工工艺及设备等符合**标准和相关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质和性能。
4.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若发现问题或存在质量纠纷,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整改和维修。
4.3 乙方提供的工程质保期为(具体时间),在此期限内,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修复和保养责任。
五、违约与争议解决
5.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对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5.2 对于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可双方另行商议并通过补充合同进行明确。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