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租赁合同
甲方(转租人):【甲方姓名】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住所:【甲方住所地址】
乙方(原承租人):【乙方姓名】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住所:【乙方住所地址】
丙方(新承租人):【丙方姓名】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丙方联系电话】
住所:【丙方住所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就转租甲方位于深圳市的民房,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基本信息
房屋地址:【房屋地址】
房屋面积:【房屋面积】平方米
居住人数:【居住人数】人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年/月/日至【租赁期限】年/月/日
二、转租条件
1. 甲方将原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丙方。
2. 乙方同意将原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丙方,并且解除与甲方的合同关系。
3. 丙方同意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租赁义务,并承担租赁期间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4. 转租费用由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转租手续费、押金等。
三、权益与义务
1. 丙方享有与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权益,并承担与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2. 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维护房屋内部及外部的公共秩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及装修等。
3. 丙方租赁期满后,应按原租赁合同中规定的方式归还房屋,并结清所有费用。
4. 甲方和乙方对丙方进行转租过程中的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丙方自行解决。
四、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丙方三方签署时生效,并与原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或变更协议。
4. 若出现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转租人):【甲方签名】
乙方(原承租人):【乙方签名】
丙方(新承租人):【丙方签名】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